郭敬明IP属地:陕西 发布于30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(🙈)的(💌)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(👥)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(📇)司在(zai)全(quan)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(zhe)称。 南都记(💻)者查(⏳)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(fa)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(🏈)娱(yu)乐场所发起的版(💯)权诉讼(song)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⛰)司是音集(ji)协的会(🕛)员(😓),其音乐(le)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(➕)应由音(yin)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(👂)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(🐓)纳入音集协的账(🆕)目,此外鸟人(ren)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(🕙)(si)交钱,因(yin)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(dao),年月日中国裁判(pan)文(🎶)书网公(gong)布的(de)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(🛀)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(😣)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(💯)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(ying)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(si)发(fa)起(qi)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(shang)述会所辩(❓)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(gui)定,本案原告应(ying)为中国(🧟)音像著作权集(🦑)体管理(🕢)(li)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(tian)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(🥐)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(quan)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